2022-01-10
发光字标识表面构造设计要求
标识面板与其支承结构、标识本体的结构与主体结构之间均应具有足够的相对位移能力,必要时还应考虑标识结构对主体结构的影响。以下设计要求中涉及的尺寸均为公称尺寸(对零部件设计时指定的尺寸),允许存在正常的普通公差。
1.导向标识面板
(1)金属面板
钢板制成的导向标识面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.9mm,铝板及其他金属材料面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.0mm。当金属材料面板的宽度或高度超过600mm时,宜使用间距不超过600mm的加强件或固定件加固面板。
(2)树脂材料面板
1)由树脂材料制成的导向标识面板(如亚克力面板)的厚度应符合以下要求。当面板最小尺寸(高度或宽度)不超过600mm时,面板厚度不小于3mm;当面板最小尺寸(高度或宽度)大于600m但不超过1000mm时,面板厚度不小于5mm;当面板最小尺寸(高度或宽度)大于1000m但不超过1200mm时,面板厚度不小于6mm;当面板最小尺寸(高度或宽度)超过1200mm时,可按照材料供应商的建议确定面板厚度。
2)当导向标识面板由紧密接触的两块或多块薄板叠加组成时,应防止尘土和水汽进入到薄板中间,需达到防护等级 IP65(无灰尘进入,向表面面板各个方向喷水无有害影响)。
3)使用颜料、热转印油墨或其他自粘柔性材料时,应与导向标识基材相兼容。
2.导向标识背板
用于支撑标识且不位于灯箱或类似箱体内的背板应符合以下要求。
1)由金属或金属-塑料层压板制成的背板:钢材背板厚度不应低于0.9mm;铝材背板厚度不应低于2.0mm;金属-塑料层背板厚度不应低于3.0mm。
2)如果金属背板的宽度或高度超过600mm,则应使用间距不超过600mm的加强筋或紧固件进行加固。
3)树脂材料制成的背板:厚度不应小于5mm;应使用间距不超过600mm的加强筋或紧固件进行加固。
4)由木板、木夹板或木纤维板制成的背板:背板的宽度和高度小于300mm时,板材的厚度不应小于16mm;背板的宽度或高度达到300mm时,板材的厚度不应小20mm。
5)位于灯箱或类似箱体内且80%以上边缘获得支撑的背板,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0.5mm,且最大无支撑面积不应超过1.5㎡。